新闻在线
通知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关于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及报到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遂宁分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1-17 15:59:44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现将拟录用人员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及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一)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

2024年3月1日上午9:30。

(二)三方就业协议书签订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遂宁分院弘毅楼二楼217办公室)。

(三)签订流程:

须持本人身份证、三方就业协议书(已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就业推荐表(已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印章)及成绩单原件,到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

(四)报到时间:

2024年7月1日上午9:30。

(五)报到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遂宁分院弘毅楼二楼217办公室)。

(六)报到流程:

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应届毕业生

(一)报到时间:

2024年3月1日上午9:30。

(二)报到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遂宁分院弘毅楼二楼217办公室)。

(三)报到流程:

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书或离职证明,到现场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非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到现场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非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但须及时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

(二)非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但须及时与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联系,开具未就业证明。

(三)请拟录用人员提前梳理个人人事档案所在地点,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后,人事科统一开具调档函。非应届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原则上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机要途径转递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人事科。

四、咨询电话

0825-2936207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年1月17日           

上一篇: 【比选结果公示】遂宁分院树木移栽施工项目

下一篇:【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树木移栽施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