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猪肉类)采购项目,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分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猪肉类)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3.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4.项目概述:为确保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以下简称分院)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满足分院飞行训练需求,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分院食堂,规范分院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对食堂所需食品原材料年度供应商进行分类比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参与项目比选。
5.采购限额:90万元。
6.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限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开渠道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肉类销售”“生鲜肉品经营”“食品经营(含冷鲜肉、分割肉、冻肉)”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范围、经营资格;
10.供应商所提供食品原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提供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原料,满足分院对原材料的其他质量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11.供应商所供食堂原料食品价格以遂宁市好又多超市或川中大市场的同期同类同质食材的零售价格为基准价。
12.供应商必须根据分院食堂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将食品原材料送到分院食堂指定地点,临时采购必须在2小时内送到食堂,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
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比选文件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获取(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3.3比选公告第三条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5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比选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30。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0:20-10:30。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2.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3.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单独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19196940023
报名邮箱:517416717@qq.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