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及报废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飞院发244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院办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并经分院固定资产鉴定小组鉴定确定,清理出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服务确需下账的资产设备一批,数量103件,金额50083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或提出再利用需求,可以拨打经办人电话17796489927反映。
附件 2021年上半年报废固定资产清单.
上一篇:【比选结果公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2021年度职工体检定点医院项目
下一篇:【比选结果公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甚高频遥控台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