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车辆保险定点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车辆保险定点采购
(二)采购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
(二)经评审的控制价金额: /
三、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所属车辆,全年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定点采购。现有车辆数量为25辆。
(二)合同期限:一年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2.供应商须在本地(遂宁)有经营机构和营业场所;
3.供应商须具有全国通赔能力。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19年 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4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遂宁市明星大道32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综合楼305办公室) 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
(二)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1 月 3日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 1月3日9: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现场递交并开启。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比选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星大道32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25—293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