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消防、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遂宁分院消防、视频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二)采购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分院自筹资金。
(二)维护最高限价: 80000.00元。
三、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遂宁分院消防、视频监控系统维护保养、维修及故障排除响应。其中,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场、油库、办公区、远距离导航台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移动式灭火器、应急电源及疏散指示等分院所属(含合同期内增加)关于消防系统及系统所含的软件、硬件和附属线路管、路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场、油库、办公区、灯光站的所有前端摄像机,后台NVR、解码服务器、电视墙、交换机等监控系统及系统所含的软件、硬件和附属线路管路等。
(二)项目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本次比选邀请的供应商数量:计划邀请3家及以上参加比选,如报名在一家以上,三家以下(不含),按照实际报名数继续进行。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所配置的消防技术负责人至少具备中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19年 7 月 9 日至2019年 7 月 11 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遂宁市明星大道32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综合楼305办公室)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
(二)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质证明复印件;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19年 7 月 15 日9:00(北京时间),统一接收。
九、递交响应文件
在统一接收响应文件时,由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至比选地点。在2019年7 月 15 日9:00(北京时间)未递交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 7 月 15 日9: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
遂宁分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星大道326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25-2936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