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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05-15 00:00:00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消防设施整改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遂宁分院消防设施整改项目。

(二)采购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 分院自筹资金。

(二)经评审的控制价金额: 276000.00元。

三、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遂宁分院消防设施整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有空勤食堂、招待所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油库增设泡沫枪灭火系统、消防炮冷却水系统;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办公楼、招待所更换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灯。空勤食堂、招待所室内消火栓系统改造包括重新敷设部分给水入户管道,更换室内管网及消火栓;油库增设泡沫枪、消防炮冷却系统包括泡沫泵更换、管网敷设、消防炮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灯按原位置更换,部分新增灯具需重新敷设电源管线。

(二)项目工期: 60日历天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19年 520 日至2019年 524 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遂宁市明星大道32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综合楼305办公室) 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

(二)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示副本原件并提交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资质证明复印件;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530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 530 日10:00(北京时间)在比选地点开启。

十一、比选地点

遂宁分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星大道326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09081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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