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分院开展“传家风、立家规、
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分院决定在全院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
二、内容安排:
详见文件附件(一)。
三、工作要求:
1. 各总支、直属支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法律进校园、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等工作有机结合,既要将活动覆盖到全部党员领导干部,又要覆盖到广大师生员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及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总结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校园舆论氛围。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师生员工参加“家规家风与廉洁文化”学术研讨会征稿活动,征稿启事详见附件(二)。同时,将本单位组织参加“家规家风与廉洁文化”学术研讨会征稿活动的具体情况于2016年11月14日前上报党群工作部。
4.各单位要将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017年11月8日前上报党群工作部。
附件(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附件(二):《“家规家风与廉洁文化”学术研讨会征稿启事》
遂宁分院党群工作部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