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对安居新校区超市供应商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居新校区超市供应商招商项目
2.项目地点:遂宁分院安居新校区
3.经营期限:五年。首期合同期为3年,首期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评估供应商达到服务与经营等标准,且双方续签意见一致的,续签2年。经营期满后,现中选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4.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二、采购项目简介
遂宁分院师生员工近千人。为满足广大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现对安居新校区超市供应商进行招商。超市位于体育馆一侧,建筑面积约133.2㎡,经营净面积约130㎡。供应商需安排人员值守,且超市运营时段满足师生需求,同时在校园内投放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货机商品价格等同超市售价。
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文件装修方案,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场所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和布货,具备营业条件。
经营范围:在不超过工商企业执照限定范围的基础上,销售符合在高校校园范围内售卖的物品。包含日用(生活)商品、各类食品、副食调料、糖茶饮料、日用洗化、办公耗材、文体用品、针棉织品、水果等超市经营范围内的商品。超市不得销售自行生产或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管制刀具、电炉、大功率电器等涉及学生安全的商品,不得销售酒类或含酒精类商品,不得销售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具体以采购人规定和要求执行。严禁超范围经营。不允许经营电信移动业务、网吧、游戏厅等,不允许经营反动、色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物品,不允许经营食堂、书店项目。禁止超市和库房内存放危化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项目;禁止销售超出经营范围的各类副食品和自制及现场加工的食品(如面条、炒菜、炒饭、烧烤、肉串、散装食品、自制熟食品、饭菜等非预包装食品)。
供应商需列出经营项目清单,经采购人审定同意后方可经营,所经营的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开渠道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资格: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有大型超市商品供应或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内商品的批发零售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1日09:00-11:30;14:30-22:3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二)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比选公告第四条要求的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比选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0时00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时50分—10时00分,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明星大道326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比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明星大道326号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825—2936252
报名邮箱:yesnfy@163.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