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4年遂宁分院车辆保险定点采购,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遂宁分院车辆保险定点采购
(二)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来源:分院自筹
(二)采购预算:160000元
三、项目简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分院公务用车(现有20辆、待接收13辆)、设备(场内高尔夫车、牵引车等,现有10辆、待接收4辆、预计2024年购置2辆),按实际使用需求购买交强险、商业保险。
(二)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后,使用单位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情况评价优秀,可续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
2.供应商须在本地(遂宁)有经营机构和营业场所;
3.供应商须具有全国通赔能力。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自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4日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将相关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取比选文件(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二)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将以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根据本公告第五条,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比选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时30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时20分—9时30分,比选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另行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并在比选地点由采购人现场开启。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叶老师
电 话:0825-2936252
报名邮箱:yesnfy@163.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