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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第二次)
来源: 发布人:遂宁分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5-24 14:28:56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第二次),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  

2.采购人: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遂宁分院全体教职员工桶装饮用水的供应。

2.桶装饮用水规格、类型:天然矿泉水;大桶18-20L、小桶11-13L

3.交货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具体由甲方指定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执行

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满一年或合同执行金额达到13.7万元,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服务情况评价优秀,可续签。

6.合同金额:不超过13.7万元

、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本次比选采取公开邀请方式,由采购人在公开渠道向符合资格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发出比选邀请。供应商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参与比选。

、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经营资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资质证明:供应商须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及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销售授权证明。提供20241月1日以来产品检验报告1份,其中检验结果合格(需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所有检验报告须有检验机构盖章为有效;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自2024年524日至2024年5260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将相关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获取比选文件(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比选公告第条要求的证明(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比选时间为2024年527930。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5月27920—9时30分,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另行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叶老师

话:0825-2936252  

报名邮箱:yesnfy@163.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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