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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意向征集公告
来源: 发布人:遂宁分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7-02 16:35:07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就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面向社会征集意向投资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利用遂宁分院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投资合作单位负责在指定区域建设装机容量≥1.5MW的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发电并入院内10kV系统,发电采取“自发自用”的方式实施。

投资合作单位负责全额投资本项目,需向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支付合作费用投资合作单位选定经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企业,进行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护。

二、投资合作单位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同时具备设计和总包等相关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7.洽谈时间前一年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MW,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7MW提供电力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单或并网意向函

8.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项目洽谈不接受非同一集团内部的联合体

9.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公告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7日止。

四、洽谈时间及地点

公告征集时间截止时,如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投资合作单位,采取协议方式进行合同签订;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投资合作单位,根据征集情况进行洽谈。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五、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单位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洽谈时间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请于公告时间结束前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yesnfy@163.com(邮件标题为“投资合作单位名称+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联系人:老师 0825-2936252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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