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安居机场驱鸟设备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遂宁安居机场驱鸟设备购置
2.项目概况:购置遂宁安居机场驱鸟设备——冲击波雷音驱鸟器1台。
3.采 购 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4.交货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指定地点
5.交货期:2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及金额:2023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
7.最高限价:23万元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经营资格;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0日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邮件标题为: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
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根据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比选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4时00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3时50分—14时00分,比选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另行封装))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通航北街9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报名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0825—2936252
报名邮箱:yesnfy@163.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