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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遂宁分院安居机场足球场灯光改造建设项目
来源: 发布人:遂宁分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15 12:23:43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安居机场足球场灯光改造建设项目,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遂宁分院安居机场足球场灯光改造建设项目

1.2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1.3建设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院区内

1.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的施工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7控制价:人民币10.6万元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别贰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眼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自20241115日至202411199:00—110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电话报名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相关文件报名获取。不需到现场报名。

3.2本项目比选文件无偿获取,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3.3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实施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本公告第2条要求的资质证明复印件、承诺函(加盖鲜章);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以扫描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原件在递交比选文件时核验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比选时间为20241121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11 21 09 50 10 00 比选地点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通航北路9号)弘毅楼202会议室

4.2如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发生变化,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4.3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通航北路9

联系人:叶老师

 话:0825-2936252  

报名邮箱:yesnfy@163.com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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