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党组织名称”栏,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总支、院直党委下设各总支盖本党委(总支)印章;院直党委直属党支部盖本支部印章或行政代章。
2、被评议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请另附姓名;其中是学生的,注明身份。
说明:
1、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在评定格次下方你认为合适的对应栏内划“√”。
2、根据结果,结合实际通过组织考察由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各档次的民主评议的最终结果。
说明:
1、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在评定格次下方你认为合适的对应栏内划“√”。
2、党员和群众对支部评价档次“好”票的权重为1,“较好”票的权重为0.8,“一般”票的权重为0.5,“差”票的权重为0.3。考评人员评价档次的票数乘以对应权重的分数相加之和除以参加考评人数的分值作为本单位党支部党员和群众评估分数。一般要求参加测评的人数要达到本单位的五分之四以上。
3、根据结果,结合实际由支委会研究确定支部民主评议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