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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航空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人: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07 00:00:00

关于开展2017年夏季航空安全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部(室、站)、飞行大队、直属科(所):

进入夏季,分院教学训练工作面临着训练量增大、设施设备故障率升高、季节天气多变、人员易疲劳等阶段特点,安全压力大、运行风险高。为确保训练安全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分院研究,决定在全分院范围内开展2017年夏季航空安全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民航各级安全工作精神和要求,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严守诚信红线和规章底线,紧密结合分院实际,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突出作风建设和一线班组建设,培育精细实的工匠精神,落实各级责任、严格运行标准、管控重点风险,保证夏季运行平稳安全。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责任,以作风实基础,以质量促安全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起至本学期结束

四、参赛单位及人员

运行组:飞行十三大队、飞行十四大队、飞行十五大队、机务部、空管站。

服务保障组:派出所、机场科、油车科、供应科、卫生科、院直机关。

参赛人员:分院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五、组织机构

分院成立以航空安全委员会为基础的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文彦、李蓉

副组长:王 恒

成 员:分院安全委员会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训练部,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六、竞赛内容及要求

活动期间,各参赛单位要紧密结合夏季运行特点,持续完善系统,筑牢安全基础,大力开展风险研判和防控,全力保证夏季运行安全;要在前期各类专项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着重深化宣传教育、作风建设和班组建设,培训部门优良安全文化。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内容:

  1. 深化作风建设,提高运行和管理品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工作,自上而下培养全员严实作风,提高训练运行和管理品质。

一是要结合前期作风排查,深入推进部门作风自查问题的整治工作。

二是要充分结合岗前教育、月度教育、警示教育等工作,推进行业作风教育和诚信教育的常态化。

三是要以作风绩效指标为依托,推进部门运行管理作风建设的信息化和规范化,营造部门优良安全文化氛围。

  1. 深化班组建设,牢固安全根基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班组是一线、班组是关键、班组是落脚点,深入开展班组安全教育、手册执行、风险防控和技能培训等工作,切实牢固分院训练运行的安全基础。

一是要结合资质排查、教育培训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深化班组的资质能力建设,扎实一线班组基本功。

二是要大力推进一线班组安全管理建设,着重推进班组安全管理培训、风险识别和管控、手册执行等工作。

三是要盯住一线、服务一线,加强对一线班组运行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

  1. 深化风险防控,保证运行安全

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夏季运行阶段特征和部门特点,前移关口强化预想,落实措施抓好防控,坚持稳中求进、严密组织,保证夏季运行安全。

一是要落实责任,扎实抓好“提质增量专项防控”工作中各类问题隐患的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二是要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地。各单位要结合前期排查识别专项工作、运行阶段特征、环境特点以及部门关键业务流程,梳理部门夏季运行重点危险源,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各单位应将梳理的危险源按风险等级排序,并形成部门“2017年夏季运行五大危险源防控表”,在6月20日前上报安监部。

三是要抓好特情防范和应急工作,把好运行安全最后关口。

  1. 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和分院的要求,结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和运行实际,具体开展好安全宣教、应急演练等工作。

七、评比奖励办法

  • 竞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在10天之内,对部门竞赛活动进行总结和自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安监部邮箱(1722190551@qq.com)。

  • 分院安全委员会将结合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按照“运行组”和“服务保障组”对各参赛单位进行分组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达标单位、优胜单位实施奖励。

  • 评审基本标准如下:

  1. 运行安全是竞赛活动评比的基本条件:活动期间,单位运行保障平稳安全,未发生严重责任不安全事件,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章事件,未发生对教学训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事件;

  2. 部门作风建设、风险管理、班组建设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效果和品质,是竞赛活动评比的重要条件(活动期间,单位作风绩效建设质量高、指标趋势优良,风险识别防控到位,班组运行管理品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有效等);

  3. 单位未发生严重违纪事件或影响分院荣誉的事件;

  4. 无瞒报、漏报、缓报、谎报不安全事件或重大隐患信息等不诚信行为;

  5. 分院安委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 经安委会认定符合竞赛活动基本条件的单位为达标单位,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为不达标单位;符合基本条件,且在完成竞赛活动内容时质量高、安全绩效明显的单位为优胜单位。

  • “运行组”的优胜单位名额为一至两名;“服务保障组”的优胜单位名额为一至两名。

  • 经安委会讨论认为没有符合优胜单位条件的,优胜单位可空缺。

  • 评比结束之前,在竞赛活动时间范围以外发生不安全事件或不正常情况的,如安委会认为有必要,可纳入评比范围。

  • 未尽事宜,由分院安全委员会裁决。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遂宁分院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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